原标题:致癌物超标148倍!深圳这款“防癌药”被查,公司连夜转移
11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个辖区局均收到关于中科灵芝多家门店销售含有塑化剂超标的灵芝孢子油的投诉举报。
12月1日下午,市场稽查局组织四组执法队伍,突查检查中科灵芝孢子油中科深圳分公司及销售门店7家,现场只有2家门店正常营业。
在南山区永健保健食品店(创业店),对被举报的产品中科创新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和复合益生菌粉固体饮料实施执法抽检,在现场发现一批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宣传资料。
执法人员对中科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等5种产品予以暂扣,数量共计58盒,并对南山区永健保健食品店(创业店)宣传保健食品存在治疗功效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涉事公司连夜转移资料
12月2日上午,市场稽查局继续对中科灵芝孢子油中科深圳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有多名消费者来公司退货。
经公安机关协调调取物业监控发现,当事人于12月1日当晚连夜搬走三车涉案物品,怀疑为公司经营资料;
在一台办公用笔记本电脑回收站中发现被删除的经营资料;在库房内发现部分被举报的中科灵芝孢子油产品;在办公场所还发现一批涉嫌虚假宣传的资料。执法人员并对涉案笔记本电脑和涉案产品(44盒)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对于虚假宣传及深圳公司连夜转移材料等问题,南都记者昨日(12月5日)联系上了中科公司进行采访,但对于相关问题,该公司负责人仅称“公司总部仍在调查”、“后面会回复”。
据了解,中科灵芝孢子油被指虚假宣传,主要系其声称产品中的萜三醇提炼物具有所谓“抗癌”作用,而南都记者在中科公司网站中发现,灵芝孢子油系保健食品,其作用仅为“增强免疫力”。
两次检测结果不一,中科公司称对超标表示质疑
据南都记者了解,在部分报道中,相关媒体将生产批号为20190524的检测样本,送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
该送检样本利用GB 5009,271-2016/第二法(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测定后,发现其塑化剂类指标DEHP(邻苯二甲酸酯)为19.4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44.6mg/kg,分别超过了国标的13倍和148倍。
对于塑化剂超标相关情况,昨日(12月5日)晚间南都记者亦向中科公司方面进行采访,对方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回应——
该负责人称,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今年11月3日发)后,就按照该指导意见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及格”。
“成品中塑化剂超标几倍到一百多倍的情况几乎不可能,而且送检过程及结论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流程并没有披露,我们对相关报道中塑化剂超标表示质疑。”
南都记者留意到
中科公司所送检的样品批次为20190712,塑化剂是否超标?第三方人士称未有定论
实际上两份用同样检测方法却检出不同结果的报告,我个人看来是没有可比性的,原因在于这两批送检产品的批次不一样。
广州某检测机构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实际上两份检测结果并未能说明灵芝孢子油是否存在塑化剂超标问题。如果要证明产品是否有塑化剂超标情况,合理的方式应该是对同批次产品用同种方法进行检测。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从现有的公开材料来看,两个批次分别送检产品的检测报告中并无标明样品的状态,以及附带检测样品的照片。因为这不能说明其送检的,到底是原材料还是已经拆封的样品,因此说明产品状态及附带照片,也是检测结果是否有说服力的有效作证。”上述人士称。
据悉,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相关当事人的执法抽检结果和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