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鑫瑙涉药品违法广告案

2020-01-02 17:00:23    来源:  作者: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黄金鑫瑙药品违法广告。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广告的正确导向,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广告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现将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1.“黄金鑫瑙”药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电视发布“黄金鑫瑙”药品广告,使用了“冠心病、脑血栓用上当天就见效;心肌梗塞、中风偏瘫吃完60天从根好,不管心脏病、脑血栓有多严重,患病的时间有多长,当天服用,当天见效,只需60天,都能获得康复”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并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1.7万元。

手机:   汉字数
138****2593发表于 2020-08-08 19:03:06
家里老人看了广告也要买,我没让,但是他们电话总给老人打。我现在十分气氛!怎么举报他们啊!
173****2435发表于 2020-08-02 11:54:05
回复 131****9666 的评论
我也在辽宁卫视看到的这个广告有用吗? 回复
都是骗人的,开始忽悠,你要不买就耍横
173****2435发表于 2020-08-02 11:53:38
辽宁体育频道播出的广告黄金鑫脑,家里老人看了以后要订购,我劝先了解一下没有订购,然后买药的就开始两边忽悠,后来我说要举报他,他竟然跟我耍横,还要走程序,现在买假药都这么猖狂吗,辽宁电视台体育频道助纣为虐,没人管吗
158****4555发表于 2020-07-30 17:18:28
回复 131****9666 的评论
我也在辽宁卫视看到的这个广告有用吗? 回复
感觉就是骗人,辽宁卫视怎么能播这种广告?电视台领导都去哪?腐败。
138****8029发表于 2020-07-25 14:34:15
辽宁卫视为什么还在播,应该打电视台
查看全部评论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