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首乌方涉药品违法广告案

2020-01-02 17:00:55    来源:  作者: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华佗首乌方药品违法广告。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广告的正确导向,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广告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现将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8.“华佗首乌方”药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广播发布“华佗首乌方”药品广告,使用了“传世奇方华佗首乌方,国药准字号,药劲大,吸收好,专为一体多病患者量身打造,当天就见效。只需三副药,新病老病全甩掉,大病小病都治好”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并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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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572发表于 2020-06-23 04:41:23
既然是虚假广告为什么还在广播里还做广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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