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第1期(总第41期)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涉及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诺氟沙星胶囊。
为加强全省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抽检。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要求被抽样单位停止销售、使用相应批次产品。对标示外省企业生产的不符合规定药品已通报相关省(市)监管部门予以处理。省内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药品的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序号:19
检品名称:诺氟沙星胶囊
生产单位: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号:170401
规格:0.1g
被抽样单位:铁岭市妇婴医院
检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检品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检查]溶出度
药检所名称: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