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看不懂云里雾里的医改七大创新
今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之后,有的人称这是一部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更有的人称这是“世界性难题的中国解决方案”,还有人帮我们透视了此次医改方案中的七大创新之处。
有创新是好事,但老百姓关心的是哪里创新了、如何创新了、这些创新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但说实话,我对这些创新疑惑多多。这里择其一二,略作分析。
疑惑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是“理念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首次确立”。我一直知道我们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一直就认为我们的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它不仅要做到公益性,更要做到“社会公平”。“人人平等”是我们的法律规定,也是我们一直在追求的和谐社会目标。却没想到,新的医改方案只是遵循了这个原则,却成了“理念创新”,还是“首次确立”,请问它新在哪里呢?难道我们以前不致力于社会均衡发展和缩小城乡差距吗?难到我们以前的医疗制度的理念是私有产品?那为什么我们的医院绝大多数都是国有的、医护人员大多数享受事业单位的待遇呢?看不懂,实在看不懂!
疑惑二,“全民医保”是缓解看病贵的良药。看病贵我们一直在喊,但贵的本身包含两重意思:其一是我们花不起,其二是它获利水平太高了,而且这两重意思归根到底是一个意思——医疗行业太暴利。这个问题要解决,最主要的是降价而不是说谁出钱。全民医保只是说不从自己兜里出钱,但没说不让医院多挣钱,“看病贵”的“贵”字没解决,又算什么良药?更何况,全民医保的钱是哪里来的?当然还是纳税人和老百姓出的,这等于把自己付款变成了统一上交后付款,分明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如果这样的办法可以称之为“良药”,那是不是意味着无论什么样的医改方案都非要以保障医疗单位的利益为前提?这算什么公平合理?看不懂,实在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