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实上,从社区转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就诊行为,目前绝大多数都还停留在市民自发行为上。这种“转诊”与我市《实施意见》的规定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至少就近与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入的患者要建立转诊通道,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由导诊护士直接带到相关科室就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全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登记簿和双向转诊通知单。
“双向转诊”制度难以有效实施,还有一个利益原因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病人从“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转“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容易,但是从“上”转“下”就比较困难了。社区医疗机构看不了的病肯定要转到大医院,尽管如省医、贵医附院等省内一流医院根本不缺求诊者,但是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都还面临着病源的问题。大医院能够治好的病,谁又愿意往社区转呢?病人走了,对医院而言,带走的就是经济效益。
首诊试点,市民认同度不高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与“双向转诊”同时实施的“首诊制”试点工作在我市开展得也并不是十分理想。
按相关规定,我市参加首诊制试点的参保人员自愿向辖区内的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患病时除急诊抢救外,要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得随意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如果未经首诊试点医院批准在其他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除外),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而在我市开展首诊试点工作的小河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付华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一个像这样的申请。
小河区卫生局副局长黄灿也表示,虽然自愿参加首诊制试点的参保人员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很乐观。
付华分析说,市民参加首诊试点有所顾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一旦提出了这个申请,参保人员今后无论大病小病都必须先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行为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