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 【商品名/商标】
阿美乐
- 【规格】55mg*20片
-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 【用法用量】阿美替尼推荐剂量为110mg(2片),每天1次,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建议每天大致同一时间服用,整片吞服,并用一整杯水送服,不要咀嚼或压碎。如果漏服本品1 次,若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大于12 小时,则应补服本品。
- 【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阿美替尼常见的(发生率>10%)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包括:皮疹、瘙痒、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门冬氨基转移酶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避孕:育龄期男/女性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生育,在完成本品治疗后3个月内仍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合并服用本品后,不能排除激素类避孕药暴露量下降的风险。妊娠:目前尚无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对胎儿可能的安全性风险目前不详。根据作用机制,妊娠女性使用本品时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哺乳:目前尚不明确本品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通过人的乳汁排泄。建议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 个月内停止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目前的临床研究数据表明,老年患者的安全性特征与总体人群无明显差异,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 【儿童用药】小于18 周岁的儿童或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不明确。
- 【贮藏】密封,在30℃以下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0004
-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
- 【条形码】6924647723815
- 【药品本位码】8690144400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