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知提高医保支付限额

2009-07-24 16:57:50    来源:  作者:

  医保支付限额提至平均工资6倍左右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应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地区可于2010年达到该标准。

  今年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12个左右具备一定条件的地级市,在100所左右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

  今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启动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为2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新闻链接:中国将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提高医保支付限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最新一期的《求是》撰文指出,将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文章指出,将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障信
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新机制,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委托管理服务的新方式。

  文章还指出,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或居民平均收入的3—4倍提高到6倍左右或以上。并逐步提高医保基金对住院、大病费用的报销比例。这将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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