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到天津市津南区金轩宝贝孕婴用品商店违法广告。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一、天津市津南区金轩宝贝孕婴用品商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激活自身免疫细胞”“对抗新型冠状病毒新发现”“能阻止冠状病毒对宿主呼吸道上皮细胞的侵入”等内容的食品、保健食品、口腔喷剂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广告中推销的商品有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或冠状病毒的功效,有关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2月,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