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谷莲太等违法广告案

2020-07-13 14:52:10    来源: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中,涉及到湖南澧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湖南澧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电视频道发布“谷莲太”“凌丹妙要”“留一手大膏药”“益寿大补酒”“灵芝胶囊”等药品广告,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宣传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一)项等规定,2019年7月,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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