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六期(总第五十七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中,涉及到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现将2020年6月不合规药品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序号:1、2
药品品名: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规格: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生产批号:20190701、20190702
检品来源: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溶出度
检验机构: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