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备案采购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通用名相同的药品已有中标品种时,除有特殊情况和因故未投标的‘低价品种’外,其他同剂型、同规格、同质量类别的品种不得备案采购。 ”
采访中,省卫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防止高价药物通过不正当手续进入备案采购,我省特别规定,“备案采购药品的采购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此前在安徽省内的最低投标价、中标价。 ”
调查:高价药患者埋单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一份2009年的《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候选品种目录》(部分药物)。记者对照30多个药物发现,其中10多个“同剂型、同规格、同质量”备案药物的价格远远高于中标价。
其中,盐酸大观霉素,中标最低价为15.5元/盒,作为备案药物则为25.3元/盒;美洛西林钠,中标最低价为7.6元/支,作为备案药物则为14.8元/支;差价最大的是中标价为1元多的药物,作为备案药物则升至近10元。
“现在,一些销售商不是通过正规的招投标渠道卖药,而是想方设法以备案药物的方式,在医院高价销售。 ”曾是药品经销商的苏先生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对于临床抢救危重病人、特殊病人或因医学研究需要使用未中标的品种,才可采用备案采购的方式,但现在不少药品采购都违反这个规定。
苏先生说,药品通过备案方式进入医院销售后,当然由患者来埋单,“而当中的利润,则落入销售商和相关人员手中。这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了! ”
部门:少数药价格过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备案药品必须经过省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批准。
对于部分备案药物价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质疑,省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药品价格上涨,一些原来中标上‘采购目录’的药品,厂家不愿意再供货,但医院又持续需要该药物,所以只能让部分价格相对高一点的药物通过备案的方式进入医院,这样才能保证患者的用药。 ”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确实存在少数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但绝大多数药品的价格是合理的。当然,我们也会严格把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