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秋天塑胶材料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格遭查处

2020-08-03 13:38:40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22号》 中,涉及到东莞市秋天塑胶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秋天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6598106F
法定代表人:詹金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属实,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型号规格:挂耳式 17.5CM*9.5CM±0.5CM,产品批号:R20200302008,生产日期:2020-3-2)经检验,检验项目通气阻力不合格。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没收、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2.3125
处罚决定日期:2020/7/6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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