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祥医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规案

2020-08-09 13:28:20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28号》中,涉及到广东永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永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BD2J3G
法定代表人:王凤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规格型号:挂耳型(17.5cm×9cm),产品批号:202003,生产日期:2020-03-17)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为: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合格。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没收、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1
处罚决定日期:2020.7.17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00694124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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