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监局行政处罚《黑药监药通罚〔2019〕001号》中,涉及到黑龙江达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劣药“碳酸氢钠注射液”(批号:1101809254)。
具体信息如下:
案件名称:黑龙江达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劣药“碳酸氢钠注射液”(批号:110180925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黑药监药通罚〔2019〕001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潘铁波
法定代表人姓名:黑龙江达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230803196005270337
案件分类: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采购、使用的批号为1101809254的“碳酸氢钠注射液”,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检查]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20年5月21日
处罚的机关(全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