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信药业生产销售劣药案

2020-09-26 16:44:44    来源:  作者:江西省药监局
江西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药监罚[2020]8号》中,涉及到江西广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罚[2020]8号
案件名称:生产销售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广信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1122756764502W
法定代表人姓名:郑堂华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27号)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没收劣药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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