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药经营吡嗪酰胺片劣药案

2020-11-01 12:09:25    来源:  作者:青海省药监局
青海省药监局行政处罚《青药监药罚〔2020〕1号》中,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号为190201的劣药吡嗪酰胺片遭处罚。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药监药罚〔2020〕1号
案件名称: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莫秀年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批号为190201 “吡嗪酰胺片”经抽检 “重量差异”项不符合规定,依法判定为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做出处罚的日期: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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