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罗欣药业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不合规案

2020-11-08 15:13:56    来源:  作者:山东省药监局
山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鲁药监执法药罚〔2020〕11号中,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遭处罚。

经检验,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和《关于终止“注射用奥扎格雷钠”复验申请的说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注射用奥扎格雷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下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8939.16元;2.并处罚款237878.32元。罚没款合计35681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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