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监局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中,涉及到上海蓝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海蓝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宣传其经营的果蔬压片糖果产品及蔬菜汁饮料产品为“全天然”,实际该产品中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及明胶等成分不是天然提取物或天然来源;宣传由“加拿大FDA 认可的GMP 工厂生产”,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上述普通食品“有效预防和改善孕期贫血”“预防出生缺陷”“预防妊娠高血压、降低早产风险”等,含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上述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十七条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