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查处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涉及到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发布文峰风氏养护精华液违法广告案。
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提高其产品“文峰风氏养护精华液”的销量,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该新型肺炎主要是通过人体呼吸道感染和传播,当人的鼻子吸入后可感染。请大家立即用浩哥研制的文峰风氏养护精华液,它具有消炎杀菌的作用,可抵抗外在病毒进入呼吸道以及减少呼吸道近处病毒的侵入”、“一日四五次它有强烈的抵制外界病毒进入呼吸道,并通过呼吸道将此油吸入肺部具有刹灭肺部的作用”等广告内容。经查明,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无消炎杀菌的功能,也不能预防新冠病毒。当事人的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2020年3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