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9期)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的青芝美®7天速效祛斑霜抽检不合格。经核实,标示生产企业不存在,江门市局已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序号:8
标示样品名称:青芝美®7天速效祛斑霜
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
标示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蟠龙工业区内
被抽样单位名称:江门市华商百货广场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78号
规格:25g
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MMZ0713A 20221213
检验机构: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限值):汞 4.4×103 mg/kg(1mg/kg)
备注:经核实,标示生产企业不存在,江门市局已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