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益健堂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不合格案

2020-12-13 14:28:44    来源:  作者:湖北省药监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药监稽〔2020〕9号》中,涉及到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稽〔2020〕9号
案件名称:生产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湖北益健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冯勇华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771357198Q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批号:YJT20200401),经2020年国家抽检为不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责令改正、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20年11月2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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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129发表于 2022-09-23 11:24:08
原文地址:http://mpa.hubei.gov.cn/bmdt/zlgg/ylqxzlgg/202011/t20201126_3055590.shtml
2020年我司接到这一消息之后我司立即进行产品外观标识的整改,因为并不涉及到产品本身安全和质量问题。
益健堂作为一家上市企业,一直以来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后期我们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将更好的产品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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