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7期,总第71期)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深圳市康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医用压缩式雾化器抽检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本次监督抽检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我局已要求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督促企业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序号:259
产品名称:医用压缩式雾化器
抽查市区:深圳市
标示生产企业:深圳市康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深圳市康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KS-WH200-A
批号:YA1910001
检验依据:GB 9706.1-2007;粤械注准20192080286
检验机构: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主要不合格项目: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