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回扣行为有其客观的因素。医生的价值在于多年积累的经验,在于承担很高的风险,医生的人力成本在所有价格中应是最值钱的。 但现在的政府定价有一些扭曲。全国卫生系统的价格是政府指导定价,不是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后形成的价格。在这种价格中,医务人员的人力成本被排除在外,医生服务的价值并未体现,相反,价格主要体现的是材料、药品和仪器(价格中还不含仪器折旧费)。 与美国同行相比,中国医生和护士的工资,仅为几十分之一。正由于此导致医生就利用其特殊地位,采取另外一些方式(如红包、回扣等),来弥补医疗价格不足的问题。
医药体制改革进入到攻坚阶段
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8月份公布之后,10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对比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价格变化,新价格同现行规定价格相比,有大约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约12%;另有近五成药物价格未做调整;而部分短缺药品价格则有所提高。
至此,国家基本医药目录和价格总体成形,标志着国家医药体制改革开始向纵深挺进。从已经公布的相关措施看,降低百姓的医药负担是最主要的改革宗旨。也正因此,通过厘清基本药物目录乃至较大比例降低基本药物价格,才会成为医药体制改革的试水之举。围绕基本药物的限、降价措施能够减轻公众的医药开支负担,理应视为医药体制改革的积极进步。而更进一步的观察显示,基本药物价格调降还只是整个医药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未来更为艰巨的改革措施还有待推进。
单纯就药品降价举措而言,其实之前并不乏见,甚至可以说是一项常态措施。自1997年以来,我国共计实施过多达24次药品降价行为,平均降幅在15%-20%,理论累积总降价金额高达数百亿元。但现实的问题是,降价之后的结果却并不理想。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因为利润大幅下降而对降价药断货,并以不同剂型、不同包装的同类高价药品取而代之。因此,每次降价后都会有一些常见药品消失,之后会有一些新名称的药品“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但药价却高了许多,降价政策难以让病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