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死”问题急需从政策层面解决

2009-11-07 11:47:53    来源:  作者:

  实际上,对我国近年来每年都要批准的1万多种新药,百姓不会因药品创新的突进而感到欣然,相反,看到的却是身披各种光怪陆离之马甲的价涨了数倍的便宜旧药。当前新药审批需从严把关,按照国际上流行的药品学名与分子含量为基础标准的方法来定价定质。全部停止那些只改变药品填充剂而更换商品名的假冒新药的审批与政府定价。当然,这要靠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阳光公示、阳光审批、阳光收费,从而做到以法律制度去守关,而非领导作用去把关。再者,药品流通业需整顿,剥离攫利黑手。当前药店与医药公司的成立要求很高,但越这样,越容易使药企成为相对垄断形式的市场怪胎。因为在我国市场法律体系不完善的语境下,被批准的药企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打上了“官亲烙印”。于此,便无法形成药品销售上的市场竞争。那些不配销百姓基本用药的“无德企业”依然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基本药物价格调整:破解"看病贵"与"降价死"矛盾

  山西药监部门人士认为,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才能避免以往随着调价而常见的药品“中标死”“销声匿迹”现象重演。

  山东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士建议,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在执行中最好设一个“缓冲期”,以避免部分药品“一降就死”。

  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由于明确了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的市场需求将形成一个拉动。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基本药物仍可能出现供给不足。一些中小规模的药厂不能靠生产廉价的基本药物获取的利润来维持生产,这些基本药物因此会逐渐淘汰,导致市场短缺;由于不能盈利,一些规模较大的药品生产厂商也不会将基本药物生产作为主体。

  此次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是一个“上限”,要求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指导价,且价格有降有升有平,一些临床迫切需要却因为“零利润”甚至“负利润”而陷入生产销售困境的药物将从中获益。

  只有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医疗保障的投入,增强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改变公立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国家颁布基本药物目录和实施指导价格的举措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百姓才可能真正告别“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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