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商标】
易菲莎
- 【规格】2% 15g
- 【主要成份】本品每支含硝酸咪康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甘油、月桂氮草酮、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羟苯乙酯、聚山梨面80。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g)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易菲莎硝酸咪康唑乳膏。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14、同时使用乳胶避孕套(或隔膜)和引导抗感染产品可能会降低乳胶避孕产品避孕效果,因此本品不宜与乳胶避孕套或乳胶隔膜同时使用。由于本品的成分可使乳胶制品破损,也应避免本品与避孕隔膜、避孕套等产品接触。15、本品局部给药吸收很少(生物利用度为1%),尚无证据表明咪康唑在动物中有胚胎毒性或致畸性,妊娠期妇女用药时应权衡利弊预期的治疗获益和潜在风险。
- 【药物相互作用】1、口服抗凝剂患者应谨慎,并监测抗凝效应。2、咪康唑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不良反应,应慎用。
- 【药理毒理】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贮藏】密封。
- 【生产厂家】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7006
- 【生产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
- 【条形码】6932515480852
- 【药品本位码】869041210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