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乡镇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较少,药品销售是其收入和维持日常运营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也给监管带来一定困难。
规范医价出路还得靠改革
为缓解农民看病难题,有关部门倡导农民“小病解决在村卫生室,常见病解决在乡镇卫生院,大病难病解决在县及县以上医院。”规范“乡村医价”自然关系千万农民切身利益。
调研人员表示,当务之急是要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其正常运行的经费。对社会力量办的乡镇医疗机构,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据省卫生厅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省用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达2.0854亿元,已有165个乡镇卫生院开工建设,2334个村卫生室开工建设,随着更多资金的投入,将有力缓解乡镇医疗机构投入不是的窘境。
药品加成政策必须严格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针对乡镇医疗机构用药特点,实行差别差率作价,即低价药品高加价率,高价药品低加价率。“随着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政府将逐步加大对乡镇医疗机构的投入,最终取消药品加价,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局面,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调研人员说。
当前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原则,适当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性的服务价格。同时要立法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使乡镇医疗机构所用药品绝大部分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成本。
价格部门则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要通过事前告诫、事中调查、事后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乡镇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另一方面,乡镇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尽快建立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也指出,要从深层次上解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问题,必须加大改革力度。价格是体制、机制及市场中存在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医药价格秩序混乱,表面上看是政府价格监管制度和手段不完善的结果,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以及乡镇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完备等等。因此,要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新农合政策,转变乡村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乡镇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