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患养医的现实不变医改就不能成功

2009-12-02 17:47:54    来源:  作者:

  在公众看来,公立医院理应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本身就不应该高收费,满足公众这一需求的基本前提是,维持公立医院运营的生存发展资金能够得到保障。然而,我国的医疗卫生投入不仅原本不足,而且还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卫生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由1985年的38.58%降至2000年以后的15%,而民众支付的成本却从1985年为28%升至2000年以后的近60%,如果吴明江所提供的数据属实,更是将达到令人叹为观止的90%,倘若看病不贵反倒是咄咄怪事。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医药卫生总体水平被世界卫生组织排在第144位,卫生公平性竟被排在第188位,全世界倒数第4位。

  吴酩:新医改必须跳出“以患养医”旧窠臼

  健康权是生存权的一部分,属于一项最基本的人权。正是这一特性,决定了重视人权的国家、政府,必须把公共医疗事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加以建设和维护,必须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但历史的原因和走偏的改革,却造成了激起众怒的现实。虽然在前一轮医改中,也提出要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际却完全走了样,不少公立医院变成了“两头通吃”的怪物--既要公共财政补贴,又大捞市场油水,再加上明里暗里索要“红包”,老百姓看病越来越贵、越来越难。饱偿变味“医改”之苦的民众,至今心有余悸,担心新一轮医改依然会走原来的老路,并非没有道理。其实远不止是医改,近年来的不少“改革”,最终结果都是让普通百姓“又多做了贡献”。极少数人得了香饽饽,改革却被扣了屎盆子的事,屡见不鲜。

  一些改革之所以变味、走偏,关键是思路不对。如果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甩包袱”当作改革的真实目的,那出问题就是必然的。一段时间里,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的逐年减少,一些地方积极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甚至一卖了之的做法,正是改革宗旨离轨的表征。

  新医改方案最令人振奋的,也是最核心的内容是,明确强调公共医疗卫生“回归”公益性,“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说白了,这就是要纠正前一段所谓“医疗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由政府把发展公共医疗事业、向全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产品的责任重新承担起来。从“卸责”到“担责”,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给了老百姓逐步脱离“看病难看病贵”苦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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