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最近,出了一个新医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诊费降药价”的说法,让人们把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说者摆出的道理很简单:因为诊费一直是明显偏低的,不能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而为了弥补经费缺口,才出现了“以药养医”的问题,而且越来越严重;因此在降低药价之后,理应适当提高诊疗费,既可反映对技术劳动价值的认可,又可部分填补经费缺口。对这一说法,民众反应非常敏感,担心药钱少了、诊疗费高了,个人整体负担不仅没降可能还要重,因为医保报销对诊疗费的要求更苛刻。专家也担心,如果诊疗费提高幅度过大,“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而笔者认为,如果还打的是患者主意,用诊疗费名义填补药价留下的经费窟窿,把“以药养医”变成“以诊养医”,那就真是换汤不换药,又回到老路上去了。
笔者以为,新医改,唯有彻底跳出“以患养医”窠臼,由公共财政承担起发展、维护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实现“以公养医”,才能算是真的走上了正轨。否则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反复在旧泥淖中打转。至于那种超出基本医疗范围的特殊服务,倒是应该放手交给市场去调节。
当年开“以药养医”口子之时,恐怕决策者绝没想到会带来如此严重之灾难;如果再开“以诊养医”的口子,那就难免重蹈覆辙,再次造成少数人吃香饽饽、多数人“做贡献”、改革又被扣了屎盆子的结局。还是那句老话,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别总做那种搅和在一起的“夹生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