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但它却的确又被定义为商品。
用市场规则去约束企业的商品交易是对的,但仅仅用市场行为去理解和管理药品就太冒险了。因为药品首先应该是药,然后才能是商品。商品的代价可能只是单纯的金钱损失就可以解释的,而药品的代价除了金钱之外,还需要用生命作为代价!这种代价太大了。在中国目前的药品、保健品行业,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是:只要不出人命,一般都没有问题。所以,保健品市场上的很多产品都基本上属于“概念”产品,所谓的“保健”卖的也只是一种“感觉”和“自我安慰”而已;比如沈阳飞龙的“伟哥”就是此类;
其实,在很多药品产品里,中国也有众多“安慰剂”类型的药品,它没有什么直接的疗效,仅只用于“安慰”一下病人的心理。或者,干脆用面粉、汰白粉之类的无毒材料做成粉末充当某种效果的“药品”,如用面粉做成的“避孕药”和用石灰做成的“粉刺霜”就是如此。
所以,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假药”,其实只是冰山一角,当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出现严重的社会影响时,主管部门或公众才意识到“药也有假的”,而真正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不加大药品采购、生产、医用等整条产业链的管控力度,如果不完善医药行业的政府管理措施,如果不加大法律惩治打击的力度和提高违规者违规成本的话,光凭“良心”和“职业道德”是无法改变假药泛滥的局面的。
三、《环球时报》记者江大红:广告对于药企创造品牌来说意味着什么?制药企业是否存在过于看重此却不那么重视质量的问题?在药企的营销行为中,目前存在什么问题?
答:药品营销,广告、金钱和美女的集合体
中国广告投放量最密集的大概两种,一是酒类广告,二是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在药品、保健品广告中又可以分为生产企业的品牌广告和产品广告两大类。比如“哈药六厂”的公益广告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而“脑白金”广告则属于后者。
所有的广告都只有一个目的:加速传播,形成客户认知,进而产生购卖行为,最终提高销量并获取利润。
药品广告正是基于把“药品”当“商品”的前提下产生的。
品牌的背后是产品,产品的基础是品质,品质的保障是功能。所有的品牌都是一样的,药品更是如此。首先药品必须是“药”,是药就必须能治病,这是药品的显性价值;药品的隐性价值是必须安全而没有副作用,这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和一般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