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标给出的参考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家药企均表示,部分药品比发改委颁布的价格还要低。他们表示有的药品因为价格太低,没有利润空间,只有不做了。
以规格为20g*10袋的板蓝根为例,某药厂的出厂价为4.7元,但江苏省给出的参考价却为3.9元。这家药厂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招标原则上是不能高于参考价的,即使按照3.9元的价格,他们企业也是亏损。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负责江苏省招标的钱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们只是看委托人给过来的价格,价格合适就做,价格太低就只能放弃。
“唯价是取,这是招标过程中的一个误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经过24轮药品降价后,药品价格中虚高的成分已基本没有了,现在继续压低价格只会将招标价降到成本线,或者成本线以下。这样只会导致两种结果:或者是价格太低,没有企业做了,药品供应没办法保障;或者是企业偷工减料。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对医改不利,对百姓的健康不利。
他表示,国家已出台了指导价,应该基本遵从指导价,不能无限压低价格,否则企业被逼无奈只能以次充好。
杨昌顺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药品的参考价并不是根据品种确定的,而是给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参考价格。同样一个药品,有的企业的参考价要高于同类企业。
对此,江苏省药品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阿莫西林为例,山东、安徽企业生产的,包装规格也不相同,没有办法统一价格。对于更加具体的评分标准,负责的领导不在,不能给出回复。
由于企业的产品机构和营销渠道不同,降价压力对不同的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江苏是其主要的市场之一的药企,降价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上述招标企业表示,目前政策已关系到企业的生存问题,达不到就只能被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