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1年9月,林某先后4次以每箱43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某品牌创可贴12箱给黄某,黄某加价70元每箱的价格转卖给朱某,朱某收到货后,再以6.5元至12元每盒的价格拆分销售到宁国万家乡、方塘乡等地。经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某品牌创可贴系假药。
“每箱有100张创可贴,这就相当于黄某以单张4分3的价格从林某处进入,后以单张5分钱的价格售卖给朱某。朱某再以6分5到1毛2的价格批发出售。超市店主最终以0.25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办案民警说,虽然单张价格不高,但批发起来利润可观。
经查,为了逃避打击,林某通过物流方式将“高仿”创可贴直接快递给朱某。朱某及其儿子在批发时,目标“客户”也都是农村偏远的小超市或商店。“主要是借着往农村送货的便利,批发这些假冒的创可贴,偏远农村一般不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朱某坦言。
“这个案子别看案值不大,但危害性不小。如果伤者使用此类‘高仿’创可贴,容易造成伤口感染或更大的危害。”办案民警介绍说。
在掌握违法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先后对朱某父子、黄某和林某成功实施抓捕,现场扣押涉案“高仿”创可贴4万余张。
至此,该宗由宁国警方会同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侦办的涉嫌销售假药案予以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涉案“高仿”创可贴4万余张,涉案价值两万余元。
因犯销售假药罪,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朱某、黄某、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到10500元不等。因朱某的儿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从犯、自愿认罪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