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会诊"高药价 医务人员待遇或将提高
卫生部于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药品采购要选“质优价廉”
据悉,全国所有省份目前均已建立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网上采购平台,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卫生部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将于近日发布。
严格规范处方行为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卫生部称,要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
同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行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
卫生部在会议中明确,将继续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等措施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新闻链接:发改委降虚高药价四条措施遭受质疑:治标不治本
药价虚高的背后有着一个已经形成利益链条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靠药价的虚高攫取着巨大的利益。治理药价虚高,开药方时应该首先想着如何斩断这个链条,不然的话,光凭技术手段,凭着一些“缝缝补补”式的零敲碎打,甚至只凭着一种宣言、一种表态,是无法撼动那长久以来基于“利益”而形成的盘根错节。
有报道称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这四项措施是: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药价虚高为害百姓已非一天两天,对于治理药价虚高的呼声也是持续不断,可当我听发改委说要降低药价,特别是看完那四条措施后,我笑了。
发改委说降低药价我笑什么呢?一来是历史经验告诉我,那些围绕着楼价、油价、“漫游费”甚至大蒜绿豆的种种貌似威严的“通知”之类到最后的结果就是仍旧纷纷扰扰,这些所谓的“降价”我都经历过了,现在发改委又说要降药价,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了房价油价,想到了老百姓最后都纳闷:这账怎么老是按那些垄断行业的标准来算呢?怎么老是根据他们的需要在“与国际接轨”和“中国国情”这二者中左右逢源呢?所以,一听说降药价,我就忍不住先笑了。
我为什么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此次发改委开出的“药方”,也就是那四条措施。呵呵,“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两个“加强”让我不得不笑:这是你分内之事啊,而“加强”一下就能降低药价吗?至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也是一种技术手段层面的措施,而那“研究”二字,更是不知何时才能等到下文。
所以,这个“药方”并无新鲜之处,就是将自己的分内之事重新换几个新词排列组合一下,形成一种外表上的“强力”印象,可这靠“虚高”的语言堆砌出来的“强力”面对虚高的药价又有什么“战斗力”呢?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起前些天闹得沸沸扬扬的“药品利润高达1300%”事件。都知道药价虚高,高到什么程度?这个案例提供了一个参考的样本。但在震惊、愤怒后,还有一个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消息最后却落了个无声无息,那就是当事医院事后称“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遗憾的是,这条消息就此打住了 在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下,当事医院称,“已被要求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显然,有“人”害怕当事医院“破罐子破摔”揭开利益链条的谜底。但有一个事实谁都无法否认,那就是药价虚高的背后有着一个已经形成利益链条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靠药价的虚高攫取着巨大的利益。治理药价虚高,开药方时应该首先想着如何斩断这个链条,不然的话,光凭技术手段,凭着一些“缝缝补补”式的零敲碎打,甚至只凭着一种宣言、一种表态,是无法撼动那长久以来基于“利益”而形成的盘根错节。
国家发改委说要降低药价,我听说以后笑了。不过,我是多么盼望着,这次,我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