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阳光定价解析 药品都是政府定价的吗?

2010-06-06 00:00:24    来源:  作者:

  近来,一些药品被曝售价虚高,再度引发社会对新医改和药品定价问题的讨论兴趣。那么,有哪些药品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为何政府设定了最高药品零售限价,一方面不断传出药品降价的消息,而另一方面,关于“天价药品”的新闻仍不时曝出?政府的药品定价体制是如何变迁的,有什么最新动向?针对这些问题,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向市民解惑答疑。

  ■药品都是政府定价的吗?

  八成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根据现行的药品定价政策和有关规定,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范围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及一些少量的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其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上述范围,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药品的数量约为2700多种,约占市场上流通药品的20%.

  这主要是考虑到,药品零售环节尚未形成有效竞争,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占市场零售份额80%以上,放开由市场调节形成价格的条件还不成熟,必须由政府进行价格管制。

  点评:由于市场上的流通药品大部分仍实行市场调节价。而目前曝出的一些“天价药品”,多在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内。因此,造成一方面政府通过定价手段在控制药价,一方面仍有“天价药”新闻不时曝出的错觉。

  ■政府制定的是哪个环节的价格?

  最高零售限价控制最终价格

  省物价局:2000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药品定价办法,把定价方式从过去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三个环境定价调整为只制定“最高零售限价”,放开了出厂价格和批发价的价格定价。实行最高零售限价,其本质是通过控制最终价格,抑制价格的虚高部分和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同时,赋予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以在不高于最高零售价的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促使经营者通过正常竞争降低药品零售价格。

  点评:政府定价,只制定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即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而医院的采购价,是根据全省药品阳光采购程序,采取竞价招标的方法产生的。但有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招标价不得高于限价。新医改要求取消15%的药品加价率,是指医院不再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内容导航】
第1页:药品都是政府定价的吗? 第2页:最高零售价是如何制定的?
第3页:如何监管市场调节药品价格? 第4页:欢迎社会监督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