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寿制药2批次麝香镇痛膏不合规

2023-10-20 15:53:48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0号)。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麝香镇痛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黏附力测定。具体信息为:

药品名称:麝香镇痛膏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20221003
规格:7厘米×10厘米
抽样环节:经营
检品来源:江西昌盛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十九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黏附力测定)
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药品名称:麝香镇痛膏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20221101
规格:7厘米×10厘米
抽样环节:经营
检品来源:成都利民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黏附力测定)
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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