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3年第1期医疗器械质量的通告。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发现1批次红外光治疗仪不符合规定:徐州天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不合规项目为辐射发射、静电放电。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红外光治疗仪
被抽查单位:徐州天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徐州天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TF-6002A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305,62230504102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辐射发射、静电放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要求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同时,监管部门已组织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