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不符合标准规定,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药品品名: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对乙酰氨基酚 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 0.5 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标示生产批号:20211004
检品来源: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青云店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三册及《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勘误及修订)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单位: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