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福建翔锋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化妆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3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对石狮市某美容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一展架广告内容显示“瑞梵卡 中国科技疗肤首创权威品牌 ”,“解决真皮斑、老年斑、黄褐斑、雀斑、铅汞斑、胎记、太田痣、红血丝、汗管瘤、扁平疣、色素回流、各种顽固性皮肤问题”字样,经向经营者核实,该展架为当事人福建翔锋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其放置在经营场所内宣传的。2月27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福建翔锋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可见“瑞梵卡”品牌化妆品相关产品,产品功效为补水保湿、水润肌肤、改善肌肤缺水现象,经当事人确认,石狮市某美容店店内有关“瑞梵卡”化妆品宣传的展架是其发放的,遂于当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的事实依据,上述内容也没有权威部门的认可,且“瑞梵卡”品牌化妆品相关产品,产品功效与其宣传功效不符。截至案发,当事人共支付广告费用900元。
当事人发布虚假化妆品广告,宣称医美效果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