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梅州市查办黄某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
【案情简介】根据举报线索,2023年2月20日,梅州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对黄某辉生产、销售、提供血液制品假药案进行查处。经查实,涉案某知名品牌血液制品为假药,黄某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成功捣毁横跨梅州、潮州、揭阳、惠州、广州等地的生产、销售、提供血液制品假药犯罪团伙,摧毁生产销售假药窝点2个,查获涉案假药720瓶,涉案金额63.6万元,抓获主犯1人(黄某辉,已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9人,网上追逃1人。
【典型意义】涉案血液制品,属重点监管的高风险产品,风险极高。查办过程中,办案部门还进一步发现了一批连带相关行政违法案件,达到查上下游流向,以点带面,抓住一个、清理一链、整改一片的良好效果。本案从立案到成功移送公安机关,用时不超8日,本案的成功查办展现了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作战的强大威力,营造了持久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