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5月18日报道,5月12日,第一财经接到一份署名为潍坊市32家医药商业企业联名的情况反映。该投诉信指出,“2010年5月10日下午,山东省近百家与潍坊市各级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医药商业企业统统被医院告知终止业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商业公司被医院单方面终止了尚未执行完的药品配送合同,从而取消了药品配送资格,所有医院被要求只允许由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海王)一家医药公司配送。”
药品招标配送引发争议
近期,山东省37家医药商业企业包括济南中信、国控山东、济南药业集团联名指责山东海王违规实施所谓的“阳光集中配送”涉嫌垄断;5月18日,江西省50余家医药配送商质疑药品招标违规……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在制定基本药物配送招标政策中出现了很多的矛盾,一些地方政策在医药物流企业中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中小商业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
根据报道,山东海王与部分地市政府签署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协议,承诺在当地投资以换取当地政府支持、山东海王每年拿出销售额的5%作为政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基金。而在江西的事件中,企业申诉书称,江西省有11个设区的市,江西省汇仁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和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全省11个和10个市的配送份额。
来自商务部的调查显示,在基本药物进行配送招标的过程中,中小商业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由于招标拒绝小企业,使得中小批发企业将遭遇生死的抉择;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但药店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贴,基层药店也拿不到医生处方,中小零售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地区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药物招标配送中大型企业也会遭遇不公平待遇,最明显是地方保护主义,“通常政府都会优先本地的大型企业”,比如广东举行招标,同样实力的大型企业,北京、上海的肯定就比不过广东本土的。
药品集中采购受到质疑
造成上述种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政策。在药品配送问题上,卫生部新医改提出,在药品招标后,尽量选择一至两家配送机构为当地进行药品配送。与药品采购政策一样,药品配送的出发点也放在了提高规模效益、降低流通成本,从而降低药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