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差率难破传统利益链条 部分省市基本药物价格越招越高
2009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工作正式实施。按照设计时的初衷,该制度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等措施,这被认为会大幅度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从而部分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去年底以来,多省市部分基层医院陆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今年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已使药价降低25%~50%,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一些地方仍出现了某些反常现象。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河南、山东等地进行了调查走访。
河南省郑州荥阳市下属的一家镇卫生院药房,正对着医院的大门,药房右边的大显示屏上接连闪现的 “我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显然,这是一家已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试点的基层医院。
指着药架上的一排辛伐他汀,药房主任李主任(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后,我们卫生院只有个别药品的价格低于以前药品的进价,大多数都高了。”
据李主任介绍,同一个厂家、同一种规格的辛伐他汀药品,以前卫生院的进价只有3~4元钱,但现在却成了7元多,即使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也还是高于以前的零售价。
部分药物招标价格不降反升
2010年3月1日,河南省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当天河南省的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下属的401个乡镇卫生院和153个社区服务中心成为试点机构。
按照河南省于2010年2月2日颁布的《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试点医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3个月过去了,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试点的情况如何?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尤其是零差价销售之后,老百姓看病的费用降下来了吗?据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河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对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进行了重新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降低48%,比乡镇卫生院现销售药品价格降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