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涉案窝点2个,现场查扣假药3500余包,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案地域涵盖重庆、四川、贵州、湖南、湖北等多个省市。5月3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明朗同志对该案作出批示表扬;7月11日,公安部向市公安局发来贺电表彰。
2023年3月3日,黔江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辖区某菜市场流动摊贩郑某所经营的摊位上摆放有“追风透骨丹”“哮喘丹”正在现场销售,其包装、说明书均标示有“适应症、专治、主要成分、用法用量”等信息,当事人现场不能出示任何证照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信息,涉嫌销售假药。黔江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该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日将该案移交区公安局。同时,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涉案的“追风透骨丹”中检测出醋酸泼尼松龙、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和氢氯塞嗪等化学药成分;“哮喘丹”中检测出醋酸泼尼松龙、氢氯塞嗪、茶碱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等化学药成分。3月28日,经黔江区市场监管局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一致认为郑某所销售的“追风透骨丹”“哮喘丹”应当认定为假药,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假药认定意见书》。
通过郑某销售假药案件线索向上追根溯源,经历时2个多月的深度侦查,全面掌握以犯罪嫌疑人宋某(男,41岁,贵州人)为首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的组织构架、犯罪证据,黔江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配合区公安局民警奔赴贵州遵义、兴义、兴仁和安徽阜阳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这一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假药生产窝点2个,现场查扣假药生产原料200余公斤、成品假药3500余包,扣押一批假药生产设备。
该犯罪团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黔江区公安局对该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3人已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