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广告市场治理,聚焦食品、医药保健、医疗服务、美容化妆、投资理财、教育培训、房地产等重要民生领域广告,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上海广告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公告2023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竹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化妆品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网店内发布了伊诗露樱花滢泽柔肤水和伊诗露亮泽美肌化妆水的广告,宣称“提亮肤色,肌肤白成一道光”“靓白力+52%”等内容。经查,上述产品为进口普通用途化妆品,不具有上述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