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局在2024年8月24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福建省立医院脑电图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的详情如下:
序号:1
处罚主体:福建省立医院
案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医保处罚〔2024〕1号)
案由:脑电图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案情: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当事人为参保患者实施普通脑电图检查,在收取脑电图费用的同时,将“闪光诱发方式”(常规诱发)当做特殊脑电图检查,重复收取特殊脑电图(特殊诱发)费用并纳入医保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530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附件第2项第2档。
处罚金额:27530元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省份:福建省
审批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35010248800016911A100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134号(主院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金山院区)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陈刚
主要负责人:陈刚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08/22 -至- 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