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3年第4期)。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发现1批次医用电子体温计不合格,东莞市华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项目:温度显示范围,最大允许误差。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检品名称:医用电子体温计
批号:T221210
规格:HL-T10
生产单位:东莞市华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永春县桃城中一药店有限公司
抽样单位: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样环节:经营(不含进口总代理)
不合格项目:温度显示范围,最大允许误差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单位),我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