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

2024-01-02 12:33:06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

关于印发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2月18日 

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

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行药品适宜包装

(一)针对住院患者采购大包装药品。推进药品大包装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指导医疗机构立足于满足住院患者需求,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通过扩大大包装药品临床需求,引导企业变更包装规格,便于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分剂量工作、向住院患者提供单剂量或日剂量调配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加强对企业变更包装规格的技术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根据药品使用疗程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大包装或小包装规格。既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又要严格把关、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变换包装产生药品质量风险。(国家药监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临床用药管理

(三)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包括适宜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处方品种数、剂量的点评力度。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每月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四)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药师应当严格按医师处方剂量为患者精准调配药品。对门、急诊患者,涉及药品大包装的,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减少药品损耗,并方便患者使用;对住院患者,可单剂量摆药的口服制剂要按单剂量调配,注射制剂要按日剂量调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五)持续改善患者用药感受。药师要落实对患者的用药交代职责,指导患者掌握用药注意事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提供药物咨询、药物重整等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为复诊患者开具处方,鼓励开展药品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及时获得药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在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服务时,帮助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整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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