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表示中国整体药价并不高

2010-06-26 22:20:27    来源:  作者:

  发改委官员:整体药价并不高 基本药物降价30%纯属猜测

  中国的药品价格整体水平是否偏高,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是不是药价虚高,主管药品价格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郭剑英,有着更为理性的看法。

  发改委药品定价不会受企业涨价影响

  《中国经营报》:不管是之前的芦笋片事件,还是最近报道的“医保药”涨价事件,都显示了公众对于药价问题的关注。发改委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郭剑英:我们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了深入调研。此外,湖南纪委已经参与到对芦笋片事件的调查当中,我们希望通过个案揭示背后存在的问题,以期改进。

  针对多种药品在进入医保前后涨价的问题,发改委在6月23日再次督促企业自查和当地物价局核查成本,鉴别其涨价理由是不是充分。如果理由不充分,必须恢复原价。如果坚决不恢复原价,我们会通报地方取消其招标资格。

  《中国经营报》:如果不是媒体披露,是不是他们的突击涨价就会成功?

  郭剑英:我们通过多种渠道来获取药品价格信息,包括第三方的数据。此外,我们将会搜集最近三年的价格,了解药品价格的演变过程,如果有的药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会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他们的价格突击上涨不会影响到发改委的定价。

  中国整体药价并不高

  《中国经营报》:目前实行的药品定价体系是如何运转的?

  郭剑英: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先了解我国药品价格政策的演变历史。

  改革开放后,我国药品价格经历了从全面管制到基本放开又逐步恢复管制的过程。1996年恢复管制后,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药品数量,从200多种逐渐增加到目前的2700种(涉及到上万种剂型规格)。2000年以前,由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出厂价、批发和零售价格。

  2000年以后,为适应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已充分竞争的形势,及非营利医院通过招标采购确定购进价格的制度要求,经国务院批准,放开了出厂、批发价格,取消了流通差价率控制,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最高零售价格(除少数单独定价品种以外),目的在于抑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基础上,通过不断调整最高限价,逐步降低全社会药品零售总体水平;企业具体品牌的交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目前,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药品有100种,这些价格在实际交易中既不能降低也不能提高,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左右;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规定最高零售价,约2600种,占22%左右。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约8000种。

  《中国经营报》:在上述2600种政府定价药品中,有多少是价格虚高的,有多少是价格合理的?

  郭剑英: 整体而言,对于上述2600种药品,在以药养医的体制环境下,根据各方建议,发改委采取的是分步降价的方式。在专家评审和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逐步降低最高零售限价,逐步挤压出不合理价格空间。进入医保目录较早的药品,最高限价调整次数多,价格空间小,有些已经没有任何空间。2005年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还有部分可以压缩的空间,2009年进入医保目录的449种药品,我们目前正在定价。

  《中国经营报》:刚才你提到政府定价药品大部分都在降价,有没有一些药品,价格是需要上调的,大概有多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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