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对公立医院无济于事 降药价头痛医脚

2010-07-01 21:20:34    来源:  作者:

  目前我国存在较严重的“以药养医”体制,公立医院因此形成了对高价药的依赖,低价药甚至因不受医院的欢迎而逐渐从医院药房消失。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公立医院改革才应该是降低药价的攻坚战,如果仅从核算医药企业角度来降低药价,很可能会事倍功半。

  新医改捍不动公立医院 药品降价不能独行

  近段时间,与产业人士频频接触者会发现,业界忧心忡忡的事情莫过于:去年以来正式启动的新医改进展到现在,公立医院改革的坚冰仍然难于推动,而关于药价新的舆论又不绝于耳,国家发改委因此大费周章,要对药品价格作出新的调整。

  “医改走了这么多年,症结大家都很清楚,发改委二十几轮的降价也没能把药价真正降下来。现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缓慢,降价的思路又重新抬头,怎能不令人担忧医改走向和产业未来?”有业内人士如是指出。

  前几日,在由北京返回广州的航班上,笔者与广州一知名中药企业的老总同行,他也向笔者坦陈,现在原料中药材普遍涨价,中成药企业今年来尤其是下半年后生产成本将会大增,如果基本药物内独家品种要大幅降价,企业的生产将变得更为艰难。

  在目前看来,一方面,双轨制的药品定价机制存有不少弊端;另一方面,高药价和看病贵的根本症结仍在于“以药补医”。因此,国家发改委酝酿再次调整药品价格,降低基本药物价格,此举对缓解舆论压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考量,是否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动实施仍有待斟酌。因此,药价管理改革若想到位,必须与药品招标制度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配合进行。

  当前药价形成机制属于双轨制特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价格分别由发改委和各地物价部门进行指导定价,而其他非医保药品则实行市场自主定价原则。发改委对医保目录药品价格主要采取“成本+利润”的指导原则。

  但双轨制药价管理的弊端则在于,药品的成本既包括研发成本(此项成本难于真实核算)也包括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又受药品的原材料等投入要素价格的影响,由此所谓的“合理利润空间”也是刻舟求剑,即发改委的“成本+利润”定价模式所依据的成本和利润都是难以及时有效捕捉的自变量,这就促使政府的价格管制无法反映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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