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展药品出厂价格专项调查

2010-07-03 22:57:16    来源:  作者:

  北京一家医药销售公司的副总张女士从事医药销售工作12年,做过多家大型药厂的代理。她告诉记者,药企的商业贿赂从药品迈出厂的第一步就开始了一个滚雪球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药品出厂首先要经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的审批,物价部门根据药厂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制定价格。如果市场上有类似药品,物价部门也将会参考这些同类药品的实际价格记录作出判断。

  但在张女士看来,如果药企“工作做到位”,那物价局就可以只“走走过场”。企业给物价部门各种名目的福利和费用,希望物价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对物价局来说,一方面他们人少材料多,没有时间认真审核医药生产企业的详细成本,另一方面很多医药企业还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这更减少了药品定价的阻碍。“这笔费用一般根据药品定价的利润空间来定,大约在5%-10%。”

  过了定价这一关,接下来药厂的公关对象就是医院。但根据规定,药厂不能与医院和用药单位直接进行采购,必须通过招标公司主持药品集中招标。

  因为药品种类繁多,招标公司会让大部分企业都中标一个种类。交易成功后,招标公司还要收取千分之五的提成,张女士表示经过这一环节招标公司可以拿走药品价格1%的份额。而在这个过程中代理药厂进行投标的投标公司也会从中分羹,“大约占到中标价的8%。”张女士说,投标公司只负责帮助药厂中标,因为其与招标公司关系密切。

  中标之后,药厂才开始与医院接触。为了进入医院,需向医院的主管领导示好,确保自己能在多家中标企业中“脱颖而出”,进入医院药事会的讨论。为了顺利通过药事会,药厂要付出10000-50000元不等的费用。

  “科室主任收钱后,就能保证这个品种进入医院了。”进入医院后,还需要打点药剂科主任和有处方权的医生。“因为药剂科主任可以在量上进行控制,而开处方的医生就更不用说了。治疗头痛的药有上百种,医生开哪种都不违法,不给回扣或者少了,就不用你的药。”

  张女士介绍,随着现在药企竞争越来越激烈,医生的回扣率也水涨船高。1998年时只有5%,而去年达到25%,有的药品甚至达到35%。

  不仅如此,药企还要给医院药房取药员、统计员和会计回扣,否则他们都会“利用职务之便”给药品销售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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