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女士的介绍,17元的药是在普通大药房购买的 ,而杜经理又介绍说,在即墨药品只进了医院,药房并没有进入,所以记者问杜经理说,“刚才你说在即墨只做了医院,我了解到在即墨有的药房卖17块钱,是怎么回事?”杜经理听到之后连说道,“不可能,不可能。我们的药品没有进入即墨的药店,外面的药店卖17元,怎么可能呢?这个绝对不可能,差价也太悬殊了。如果不是按照28元来卖,我们是不会做的。供给药店要有一部分的利润,起码得十几块钱进药店,药店也有自己的利润,价格起码也要翻一倍,所以不可能按照17元的价格来卖。”
医院反馈:49.8元确实贵了
记者随后根据王女士在药房单据上的电话,拨打了即墨亚泰大药房的总部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情况之后,对记者说道,“一个公司一个经营方式,医院肯定不能和药房比 。医院里有很多药品的价格都比药房贵 ,你可以去医院买几种药,然后再去药房看看多少钱。”记者询问方不方便介绍下商品的价格问题,该工作人员说,“价格我肯定不能透露,这是我们公司的商业机密。”记者问道,“那进价到卖价怎么计算可以介绍下吗?”对方依然说道这是公司的商业机密不方便透露。
随后,即墨市人民医院监察室的江医生回复记者说:“第一大药房确实属于医院管理,医院在了解了事情经过之后,非常重视,立即派人前去调查,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兰索拉唑片现在的价格确实是49.8元,后来我们进行了解之后,发现在三月份山东省网上采购价格规定为36.75元,如果按照统一的价格进行定价,药品的价格确实应该降下来。但是,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失误,一直执行49.8元的标准,这是我们的不对。另一方面也确实感谢媒体对我们价格的监督,我们领导的意见很明确,对于三、四月份购买此药品的患者,如果感觉自己受到损失,想要收回差价,可以联系我们医院,我们会进行积极的处理。”